好久沒有寫網誌了,大概是有偏激急躁的一面不太想被看見。
難得寫了,是跟霜子聊到最近那個立委偷吃案件,覺得太噁心,明明是外遇了,還有媒體要救他,將他塑造成男人典範,順便還後續報導體貼妻子的深情戲碼,霜子說那就寫到部落格罵啊,我才想起:啊,我有部落格喔~
不過比起那個全民、媒體大追殺第三者的變態激情戲碼,我心裡更難過的是另一則新聞。
竹竿插童下體 更七審無罪
〔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 13年前發生在台中市東區的5歲女童
遭竹竿插入下體性侵案,台中高分院日前更七審判決,被告謝振
茂再度被判無罪,本案經歷13年審判,被告有6次被判無罪,3次
有罪。
被害女童案發送醫後,發現陰部嚴重撕裂、子宮破裂、小腸全部
斷裂或破裂,喪失生育功能,不能正常飲食。本案從一審到二審
的更七審判決,法官認定不一。主要是做為證物的竹竿找不到謝
振茂指紋,被告在警局偵訊時雖坦承,事後否認,指稱被刑求部
份通過測謊。
當年五歲的受害者女童,今年十八歲,已經在年初去世了。
受害者過世了,兇手究竟是誰呢?
這則新聞在發生時,給我很大很大的震撼,那時的我不明白世界上為什麼會有這麼兇殘的人?
當時我是相信警察會抓到壞人,抓到以後,壞人一定會被判重罪。
可是十三年後,警察抓到的是真兇嗎?沒有人能保證。
儘管我對社會的不公平還抱持著忿怒,卻隨著年齡增長,憤怒逐漸成了無力感。
每次看到那麼多性侵的新聞,受害者必須抱著一輩子被傷害的黑暗走下去,施暴者卻只是短短幾年的牢獄生活,更別提還有假釋這種事。而多少次,新聞看見這些施暴者脫離牢獄生活後,依舊一次次犯罪。
在黑白館第一集的樓飛番外篇中,那個對女童性侵後,短短關六年假釋出獄又再犯的故事是真的。
平凡小老百姓,憤恨不平,只能幻想施暴者進了監獄裡,能有更兇惡殘暴的犯人凌虐他。
寫故事的我,只能幻想世界上有人能夠用某種神秘力量懲戒這些惡人。
可是真的有報應嗎?
我漸漸無法相信了。
最近一個女大學生被酒駕撞死,猜會判幾個月呢?會超過一年嗎?會假釋嗎?會緩刑嗎?
還沒審判前,我已經知道這永遠都不會是公平合理的審判。
幾乎等同蓄意殺人的酒駕新聞看了多少次,每一次都是無力忿怒而已。
最後只能盼望受害者安息。